唐朝历史发展顺序(中)野史趣闻
元和中兴
主词条: 元和中兴
自此以后,唐朝有吐蕃、回纥、南诏等外患,内有宦官掌权,禁军兵权甚至皇帝的拥立都由宦官决定。节度使对地方有独立于中央的管理权。唐德宗死后,经过了顺宗的过渡阶段,然后由永贞内禅而受宦官支持的唐宪宗登基,宪宗即位以后,经常阅读历朝实录,每读到贞观、开元故事,他就仰慕不已。宪宗以祖上圣明之君为榜样,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比较注重发挥群臣的作用,敢于任用能臣为宰相,他在延英殿与宰相议事,都是很晚才退朝。宪宗在位15年间,勤勉政事,君臣同心同德,从而取得了元和削藩的巨大成果,并重振中央政府的威望,成就了唐朝的中兴气象。长期以来,唐朝皇帝得到评价较高的有三人:唐太宗、唐玄宗、唐宪宗。宪宗没有
唐朝疆域(820年)
能够像太宗和玄宗那样开创一个辉煌盛世,却能够和他们并驾齐驱、相提并论,这也正说明了他的不同寻常。宪宗的政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政治上有所改革,二是暂时平定了割据藩镇,使安史之乱后的唐朝一度获得再次统一。史称“元和中兴”。
宦官之祸
主词条: 第二次宦官时代、甘露之变、牛李党争、大中暂治、会昌灭佛
宪宗末年,以牛僧孺和李德裕为首的大臣之间的朋党之争亦越演越烈,使宦官更加得势。牛党、李党相继执政,史称“牛李党争”。
唐文宗在太和九年(公元835年)与李训和郑注等发动甘露之变,密谋诛杀宦官失败。甘露之变而后,宦官团结一致;群臣唯有借藩镇兵力对抗宦官权力,埋下晚唐时藩镇和宦官直接冲突的种子。
唐朝名臣
文宗死后,唐武宗继位,建元会昌。武宗在宦官仇士良的拥立下,经过派系斗争而继位。武宗重用李党首领李德裕,削减仇士良的权力。李德裕在执政期间,中书省的职能作用发挥较好,因而宦官的势力被削弱了。对于宦官也有诸多不满的唐武宗,没有像唐文宗那样,采取极端措施来进行解决。而是吸取唐文宗失败的教训,改用阳为尊祟,实则逐渐冷淡的手段。
在会昌二年四月,大宦官头子仇士良见武宗日益亲重李德裕,害怕宦官失去权势,便散布流言蜚语,称宰相与度支商定,要削减禁军衣粮和马草料等费用,欲以此激怒禁军闹事。李德裕闻讯后立即向武宗面奏此事。武宗很愤慨,唐武宗拿出了君主的作派,遣中使到神策左、右军去宜布御旨:“此事纯系谣传,一切都是朕的安排,无关宰相之事,尔等不得信口雌黄。”将士们被震慑住了。
仇士良的阴谋被揭穿以后,只好惶恐地向武宗谢罪。在仇士良的阴谋被挫败后,唐武宗没有乘势对他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而是将他提升为观军容使,以领神策左、右二军。名义上得到了升迁,实则却被剥夺了对禁军的控制权。仇士良明白唐武宗对他的态度,知道自己的处境不妙,以退为进,以身体有疾提出了辞职。唐武宗顺水推舟,同意了他的辞呈,将他改任为内侍监。内侍监没做多久,基于大势已去,无东山再起的希望,仇士良被迫致仕。唐武宗对外击溃回鹘乌介可汗及其部众,对内平定泽潞镇叛乱。在位时期藩镇降服。武宗一连串振兴朝廷的政绩,史称会昌中兴。武宗重视道教,禁止道教以外的佛教、景教等。故在佛教史上列为三武灭佛的其中一位称号武字的君主。又称为会昌灭佛。
宣宗之治
主词条: 唐宣宗
唐武宗死去后,唐宣宗在宦官的协助之下继位。未即位前的宣宗表面上是容易被宦官利用的君主。但即位以后励精图治。一改唐武宗的封杀佛教政策,再次尊崇佛教。唐宣宗时期沙州人张议潮领导沙州等地人民 摆脱吐蕃贵族统治的首领,驱逐了河西地区的吐蕃守将,使瓜、沙等十一州又重新回归唐朝。咸通七年(公元866年)二月,张议潮表奏朝廷,已令回鹘首领仆固俊克复西州、北庭、轮台、清镇等城。同年十月,又令仆固俊与吐蕃大将尚恐热交战,大败吐蕃军,并斩杀尚恐热,传首京师。吐蕃余众逃奔秦州,途中遭尚延心袭击,再败,奏迁于岭南。吐蕃遂衰亡。河西肃清,使唐廷无西顾之忧。
唐末民变形势图
走向灭亡
主词条: 藩镇割据、唐末民变、黄巢之乱、白马之祸
宣宗之后,唐懿宗与唐僖宗是著名的无能昏君,使唐朝一直走下坡。唐朝后期,战争不断,经济政治衰退,唐宣宗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爆发农民起义,经过黄巢的打击,唐朝统治名存实亡。经过黄巢起义后,把唐朝的基础打破。而宦官所管理的禁军也损失过重,所以宰相与宦官争权不断。黄巢起义后,唐僖宗在唐末的动乱中死去,由弟唐昭宗继位。公元898年,发生了神策军中尉刘季述等人的政变,昭宗被软禁,太子李裕开始监国,同一天宦官假传圣旨,说昭宗已自称太上皇,并令皇太子即位,年号光化。
到了天复元年(公元901年),宰相崔胤联合禁军将领孙德昭打败了刘季述,迎昭宗复位,李裕复降德王。而朱温与李克用成为唐末的风云人物,在朝廷各树党派,在朱温的支持下,宰相派胜利,朱温入宫尽诛宦官。天祐元年(公元904年),朱温挟持唐昭宗迁都洛阳,之后不久将唐昭宗杀害。天祐二年(公元905年),朱全忠大肆贬逐朝官,并将三十余位朝臣杀死于白马驿,投尸于河,史称白马驿之祸。天祐四年(公元907年),朱全忠逼唐哀帝李柷禅位,改国号梁,是为梁太祖,改元开平,定都于开封。唐朝灭亡,立国共290年。
唐朝灭亡后,五代的李存勖所建的后唐和十国的南唐都自称是唐朝的承继者而用“唐”作为国号。事实上他们的皇帝与唐朝的皇帝并无血缘关系。
3.唐朝疆域
唐朝的疆域在最盛时期东至朝鲜半岛,西达中亚咸海以西的西亚一带,南到越南顺化一带,北包贝加尔湖至北冰洋以下一带,总面积达1251万平方公里,还有很多可不算。唐朝周围守边的少数民族很多,为有效管理突厥、回纥、靺鞨、铁勒、室韦、契丹等,分别设立了安西 、安北、安东、安南、单于、北庭六大都护府。但安史之乱后数十年间,由于大量河陇边兵参与平乱导致边防空虚,吐蕃趁势进逼,吐蕃趁势进逼,并占领河陇及湟水地区。而河套地区则仍由唐天德军与振武军管辖。直到晚唐大中至咸通年间沙州人张议潮起兵收复河陇地区,重新打通丝绸之路。并趁吐蕃内乱,于咸通七年击溃吐蕃,使其分裂为一百多个部落。甘、凉也被张议潮收复。
行政区划
唐代开创了中国政区史上道和府的建制。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太宗分天下为10道: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等十道,不过这些道没实际权力,唐代城市等级主要是总管府、都督府、节度使等,府以下为州、县。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全国共设360州(府),下辖1557县。
4.唐朝政治
唐朝沿用隋朝制订的三省六部制,主要机构有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三省即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唐朝法律分为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刑法典;令是指国家对各项制度所做出具体规定(如《户令》);格是对律令式做出补充修改与对禁令的汇编;式则是各项行政法规(如《水部式》)。《唐律》是根据隋朝《开皇律》经过《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三朝修正而来。自唐高祖时代开始制订,在唐太宗时才宣告完成。至唐高宗永徽年间又对唐律进行了全面解释,写成《律疏》,与《唐律》合称为《唐律疏议》。后世又称呼为《唐律疏典》。唐律分十二篇,共五百零二条,刑为五刑。唐朝律法将谋反、谋叛等反对朝廷的行为定作不得赦免或赎免的“十恶”大罪,对朝廷的延续起到了保障作用。又有一系列相关土地私有权的条例,维护了经济基础。贵族、富人、官僚受到了一定的不平等的法律保护,在与庶民触犯同样的法律下可减刑或免刑。
中央官制
三师,/,三公
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省/,六省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殿中省,秘书省,内侍省
六部
吏部: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
户部:户部司,度支司,金部司,仓部司
礼部:礼部司,祠部司,膳部司,主客司
兵部: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
刑部: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门司
工部: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
其他机构
御史台:台院,殿院,察院
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
朝廷中央禁军
南衙十六卫左右卫 、 左右骁卫 、 左右武卫、 左右威卫、 左右领军卫 、左右金吾卫 、 左右监门卫、 左右千牛卫
北衙十军左右羽林军 、 左右龙武军、 左右神武军 、左右神策军 、左右神威军
地方官制
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
六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五里一乡
里:里正;五保一里
村:村正;一自然村为一村
保:保长;五邻一保
邻:邻长;四家一邻
坊:坊正。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同级
本文作者:历史剪影2017(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