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残忍的刑罚!历史上仅有三人受过此刑,而且都是女子野史趣闻

2018-11-09 20:33:10

其实在我国几千年的发展历史上,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有了各式各样骇人听闻的刑罚。比如说鞭刑、杖刑、宫刑、五马分尸、凌迟处死等等。虽然说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些刑罚太过残酷,实在是不够人道,但其实在古人的眼中只要没有丢掉性命,这些刑罚就都还算是稀松平常。


而且在古时候历朝历代的刑罚也是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时社会制度的具体体现。而且古代刑罚的发展也有其独特的规律性,大体来说是从野蛮残暴的方向,向文明进步的方向靠拢。


在中国古代的刑罚当中,有一种独特的刑罚手段是专门为女人而设立的,其残忍程度简直令人感到毛骨悚然,以前的那些砍手砍脚挖鼻子的方法,在这种刑罚面前,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而这种刑罚就是“人彘”,据说历史上只有三个人受过此刑。


在古代也彘就是猪的意思,而这种刑罚叫做人彘,也有其深刻用意。据说施行“人彘”之刑时,要先把受刑者的四肢全部砍断,挖掉眼睛,拔掉舌头,使其失去四肢无法行动,目不能视口不能言。到了这种程度还不够,还要用滚烫的铜水灌进受刑者的耳朵里,使其失聪。


这样的重刑不得不说可谓是残忍之极,竟然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折磨成这个样子。当然,最可怕的还在后面,当进行完以上的这些手段之后,就可以说是把一个人全部的身体功能通通废掉。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受刑者却还没有死,还在半死不活苟延残喘,而且最可怜的是连自我了断的能力也没有了,只能活生生的忍受这样的痛苦折磨。


看到这里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受刑者遭此酷刑居然还不断气呢?其实这并非是受刑者命大命硬,而是施刑者有意为之,就连砍断手脚的时候都会为受刑者的伤口处敷上好的止血药物,目的就是为了不让施刑者那么快就死,就是要她活着承受痛苦,而且最后还要把这个已经不成人形的生物扔到厕所里,可谓是歹毒至极。


这种酷刑的发明者是西汉的吕后,她因为嫉妒年轻貌美的戚夫人占去了刘邦的宠爱,而且戚夫人还有意让自己的儿子取代太子之位,这彻底惹怒了吕后。所以在刘邦死后,早已怀恨在心的吕后就想出了这样一种酷刑来折磨戚夫人。


而在历史上,除了戚夫人以外,还有两个人受过人彘之刑,这两个人就是唐朝的王皇后和萧淑妃,她们因为曾和武则天争宠,所以武则天得势之后,就下令将这两位美人做成人彘,泡于酒缸之中,真的可以说是惨不忍睹。

本文作者:青史之内(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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