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宫女的呐喊 再也不要到明朝做宫女野史趣闻
2018-08-14 22:00:24
明朝选拨宫女,一般是在全国各地物色年龄在13岁至16岁的女孩,人数大概几千人,通过层层选拔,最后入选的不超过一百人,这才是真的万里挑一,甚至是几十万里挑一啊。这样宫女们的姿色也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估计也不会比后宫的嫔妃差。宫女们一经入选,便失去了自由,其次是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不能与父母相见。繁琐的礼节,森严的等级,不时的凌辱,几乎无出头之日。
在宫内,宫女们是被严格控制的,除了要完成各种苦役之外,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用以扭曲她们的心灵。宫女稍有违规,就会遭受各种各样的刑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提铃'和'板着'。 '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明宫德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声援而长,与铃声相应。
'板着'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必定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呕吐成疾,至殒命的。
在宫里,如果宫女生病了,是没有医生可看的,只能是自生自灭。明朝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就更不用说了。据《明宫史》记载:如果有宫女犯罪了,就会发配到浣衣局,靠自己的生命延续时日,或者等死。
宫女死后,也是不能入土的,只能是火葬,然后将众多的骨灰一起填入枯井。嘉靖年间,就有一个贵嫔自己捐钱买了几亩民地,等到自己死后就让后人把自己埋进此处,而不要将骨灰扔入枯井之中。
清初的沈椿《宛署杂记》中说,宫女临死时,都遗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们认为埋得越浅越可以早些转世投胎,重新过个有生命有意义的人生,而不再是为人驱使的奴仆。
本文作者:史歌(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