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里龙村草本藏香加工厂进入试运营阶段野史趣闻
2018-11-12 18:32:18


10月22日,经过数月筹谋,里龙村草本藏香厂正式投入试运营。藏香厂运行良好、管理规范、设备齐全,工作人员热情高涨、技能熟练、素质良好,药材储备充足、质量高,成品药效良好、种类丰富。


在试运营第一天,藏香厂迎来了首批专家团的指导。西藏自治区藏医院的专家团,从药材选择、管理、使用和配方使用、调剂、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持。

22日,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王炜实地考察藏香加工厂,并就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促进藏香厂增产增效,最大化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农牧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要积极协助藏香厂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符合实际、促进收益、管理有效的管理制度;二是坚持好料做好香,突出古(药)香特点,充分利用好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做好宣传广告工作,树立品牌;三是深入分析市场,充分借鉴销售行业典型成功案例,找准古(药)香销售途径和销售方法。县、乡、村三级要积极协助藏香厂拓宽销售渠道,提供政策帮助,促进藏香产业越办越大、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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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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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里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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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信桑日(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