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文与蒋介石因何出现分歧野史趣闻

2018-09-06 17:30:36

蒋介石、宋子文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自始至终,矛盾甚于合作。两人之间因何出现分歧,是个性不同所致,还是缘于某种必然。

本文节选自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景平先生的专题论文《国民革命时期宋子文与孙中山、蒋介石关系之比较研究》,该文梳理自1923年到1927年4月期间宋子文与孙中山、蒋介石关系之脉络,揭示决定和影响这两方面关系的主要因素。

来源:蒋氏家族与中国近现代史研究计划官网

原文载于《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5期,注释从略

国民革命时期是宋子文政治生涯的第一个阶段。自1923年3月出任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的英文秘书起,宋子文受到孙中山先生的信任和重用,很快在金融和财政领域崭露头角,为日后在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出任财经主管奠定基础。但自孙中山去世之后,主持财经事务的宋子文与国民革命军主要负责人蒋介石之间,既有后者颇为看重的合作,更有双方都无法容忍且愈演愈烈的矛盾分歧。

在孙中山生前,作为中央银行行长的宋子文与作为大本营参谋长和陆军军官学校校长的蒋介石之间,并无主管事务的交集。他们曾被安排于同一个机构共事,1924年8月初,孙中山主持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设立统一训练处,由孙中山亲任主席,委员则为杨希闵、许崇智、蒋介石、宋子文、程潜、鲍罗廷6人。同年8月下旬,孙中山又派蒋介石、马超俊、李章逵、谭平山、宋子文、孙科、甘乃光为平粜局委员。但在此类非资源配置部门中,宋子文和蒋介石均无实衔,也没有什么利害冲突。

孙中山先生逝世后,1925年6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先后举行会议,决定改组大元帅府为国民政府。7月1日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由汪精卫为国民政府委员会议的主席,胡汉民为外交部长,廖仲恺为财政部长,许崇智为军事部长。甫经成立的国民政府面临推进军政统一和财政统一的急切需求,在这两个方面,蒋介石和宋子文的作用很快突显。蒋介石从国民党党军司令官、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东征军总指挥,一直到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宋子文则很快出任国民政府和广东省政府的财经主官。由此,宋子文与蒋介石之间的交集往来逐渐增多。

7月1日宋子文被国民政府任命的第一个职位是广东商务厅厅长,同时任命的还有民政、财政、军事、农工、教育、建设各厅的厅长。7月15日,宋子文被国民政府任命为中央银行行长。上任不久,宋子文便向报界发表谈话,称将遵照孙中山付托之遗训,中央银行决不“任意滥发纸币,或通融移挪现金”,“宁可牺牲行长地位,决不能动摇十足准备之主旨”。表明将继续奉行孙中山生前确定的金融政策,从严控制货币发行和经费拨付。宋子文尤其对于各军队负责人(包括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和国民党党军司令官的蒋介石)任意扩大额度向国民政府索要的做法颇不以为然。8月6日,宋子文以中央银行行长的身份致英文函给时任党军党代表、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广东财政厅长的廖仲恺,大意为:廖先生,您打算给蒋(介石)将军8万元,我知道您的难处,也知道蒋将军的难处,但没有人知道我的难处,今后我也不敢奢望得到别人的理解。我答应过本月15日给您25万元的支票,如果您现在要求这8万元,只能在这25万元中扣除,不然的话我只有辞职,别无选择。在宋子文明确的态度之下,廖仲恺总体上还是很支持宋子文的,遂在宋子文来函的信笺上写明,同意在25万元中扣除给蒋的8万元。当时中央银行受辖于财政部,对于宋子文担任中央银行行长的任命,就是由国民政府委员会议主席汪精卫和财政部长廖仲恺共同签发的。宋子文致廖仲恺的这份英文信表明,当时宋子文对于经费额度的控制是非常认真与严格的,即便是面对作为上司的财政部长,他也是秉持原则的。

在财税领域,宋子文于1925年7月25日被国民政府任命为两广盐务稽核所经理。8月20日廖仲恺遇刺身亡后,相应空缺的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广东财政厅长职位一度由古应芬署理,不久古应芬力辞这两个职位,分别由邓泽如和李基鸿接任,但旋即邓泽如提出辞职,李基鸿因侵蚀公帑被褫夺缉拿。于是,9月20日宋子文被国民政府任命为广东财政厅长;9月21日,宋子文被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任命为国民政府委员;9月22日,宋子文被国民政府特任为财政部长。宋子文以国民政府委员的身份,同时担任财政部长和广东财政厅长,这正是两个多月前廖仲恺在国民政府和广东省政府中的主要职位,而宋子文还担任着中央银行行长和广东商务厅长。无论与廖仲恺还是与外交部长胡汉民、军事部长谭延闿相比,宋子文在年资方面的差距都很大。但这正反映出国民政府高层对宋子文的财经专长期望甚高。当时国民政府名义上所辖各军,包括党军、湘军、滇军、粤军、福军,以及赣、鄂、豫、陕等部,分别把持着各自防区内的税收机关,无论国民政府财政部还是广东财政厅,都形同虚设,收少支绌,难以维持。根据宋子文在出任财政部长前夕的报告,当时国民政府能够支配的盐务稽核所和商务厅的收入有40余万元,但政府欠中央银行的垫款却高达190万余,对此谭延闿认为政府财政状况“信无办法”。这也是廖仲恺的两位后任古应芬、邓泽如对财政主官的职责视作畏途的原因。但是,宋子文却知难而进,并在履新之际“报告财政情形,似有把握”,从而给人以“此人大有进境”的印象。

宋子文办理财政的主要举措,就是确实推进统一财政的方针。虽然孙中山生前就提出过财政统一的目标,但是,在广东地区政治版图和军事力量两方面尚未能统一的情况下,财政统一确实“知易行难”。孙中山逝世后,以国民政府的成立和国民革命军编制的出现,标志着政治和军事的双重统一已经成为国民党高层的共识,这就为财政统一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廖仲恺去世后,国民党中央已经决定,在出兵东征的同时“统一财政,设监督委员会,强迫各处解部”,“不从,则以武力讨伐之”。宋子文则以落实这一决策为己任,明确主张把收支权集中于财政部门。1925年10月初,宋子文以国民政府财政部名义颁令:“十月份起,各机关经费须直接向财部或财厅请领支发,以符合统一财政之旨”;“如有仍然截留抵拨,即是破坏财政之统一,一经查出,定必呈请政府严惩。”对此,蒋介石曾声明坚决“贯彻财政统一之旨”,要求宋子文由财政部向第一军驻扎的佛山三水派出财政处长,接收当地财政。实际接收过程中,宋子文需要克服重重阻力,他在当年12月致国民政府的报告中强调:“财政为政府之命脉,非使财政充裕,举凡善后一切政务,均无从着手,而征收机关,若均归军队霸收,又何从整理。”1926年1月初,宋子文乘国民党二大召开之机,向第一军军长蒋介石和其他各军首领发出统一征收饷项通电,要求各地筹饷收入一律解交财政部库,所需饷款由中央军需局拨交;“嗣后对于驻在防务经费、及山铺票等饷款,勿得妄行干涉,强事截留,或强据包办,破坏财政统一”。宋子文并声明:“如再有上项情事,本部惟有先行停拨军费,一面咨请军事委员会,派员查明,照特别刑事条例惩办,以维法纪。”而在国民党二大上所做的财政报告中,宋子文开篇便指出:“统一财政实为统一广东、统一民政及军政、取消个人霸有民政及军政之权衡的步骤。军政及民政均已统一之后,国民政府自能将孙总理所萃精会神期在必成之统一财政的计划实现。”二大期间,国民政府颁发了两项命令,一是规定:“各属党部及各种士农工商团体,概不得擅自干涉财政收入及一切行政事项,如有违抗,以破坏统一论罪。”二是宣布:“现在统一财政已积极进行,所有各地驻在军队,应负尊重保护财政机关之责,不得干涉财政收入事项,尤不得联同其他团体有干涉行为。如有违抗,当从严治罪。”国民党二大通过的财政决议案指出:“统一国家财政,实为发展国家之唯一基础。本党应以坚决之态度,将所有之各种收入集中于政府之财政部。其他一切国家及军事费用,均由国库支出。”宋子文在接收和整顿财政机构基础上,对印花税、煤汽油税、沙田收入、禁烟收入、筹饷收入等各主要税项加以整理,进而发行短期库券和有奖债券,从而使政府收入得以大幅提高。1926年初,国民政府每月的财政收入约达500万元,而两年半之前的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每月收入只有30万元左右。这就为国民政府统一和巩固广东革命根据地和出师北伐,提供了一定的财力基础。

宋子文厉行财政统一,将其与实现孙中山的未竟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助于整合非国民党嫡系军队,当时得到了国民党中央的高度认可与有力支持,也是直接执掌军事指挥权并且已经进入国民党高层决策圈的蒋介石所乐见的。在国民党二大上,蒋介石与宋子文都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而在1926年1月底召开的国民党二届一中全会上,蒋介石被选为国民党中常委委员(共9人),得票数与汪精卫、谭延闿、谭平山相同,均为最高的24票。宋子文虽然没有进入中常委,但也有6票,排在何香凝的10票之后,是非“入常”者中得票次多的,预示宋子文将承担新的政治责任。也正是在二届一中全会上,宋子文被选为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并进入了政治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其余6位成员为汪精卫、谭延闿、孙科、顾孟余、徐谦、谭平山。同年6月2日,宋子文与张静江被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新推为国民政府常务委员。这意味着宋子文的能力、业绩以及他主持的财经领域,在国民党和国民政府高层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在广东时期,蒋介石作为国民党直辖军事力量的指挥官,深知保障饷需的重要,历来关注财政状况,重视与财经主官的关系。1923年3月初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正式成立运作,时在上海的蒋介石已经被发表为参谋长,在接到孙中山以及大本营秘书长杨庶堪等人催促南返就任的电函后,蒋介石要求孙颁令“整理财政,并归仲恺负责”;并向杨庶堪作了具体说明,称:“政治当以整理财政为先,厅长不速易人,延误大局必非浅鲜。弟对此点自信见解或较在粤诸公正确,故欲行之前,不得不将此等成败关键竭忠尽言,决非有何作用参于其间也。财政如无把握,军事难定计划。”蒋甚至把由廖仲恺出任广东财政厅长作为起程赴粤的前提条件之一:“廖任厅长,……可否在弟起程前发表,俾弟到省后即可着手进行,而鼓来者之气也。”待到国民政府成立之初,蒋介石曾在与廖仲恺商议财政时,“以饷馈不继,徒沾余沥,为之簌然泪下”。宋子文出长财政部、厅并颁行统一财政令之后,1925年12月15日,蒋介石以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和东征军总指挥的身份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改革军政建议书》,一方面提出军事委员会确定军额和饷额、实行军需独立,自1926年1月1日起实施,由军事委员会军需局直接向各师团按月发给兵饷,“并宜确实规定,勿稍逾期”;另一方面也强调:“军人不得干涉财政、民政,凡财政、民政及司法机关人员,概须听候中央政府或省政府委派,各军队不得过问,尤属军人应守之天经地义。苟有违背此旨者,钧会应立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固无俟中正渎陈也。”对宋子文而言,这既是来自军方对于统一财政的支持,也是要求确保饷需的一种压力。1926年2月1日蒋介石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总监,翌日即“与季新、子文二兄谈财政事,磋商至晚方得解决也”。当时蒋介石曾把宋子文与国民政府最高领导人汪精卫同样看重,在日记中时有这方面的记载,如:“致季新、子文二兄书”;“写子文兄、季新兄信”。在蒋介石看来,宋子文已是国民政府财经主官的不二人选,因而需要经常与宋子文交换意见。

宋子文与蒋介石的关系,在政治领域也有交集。1926年3月的“中山舰事件”发生伊始,汪精卫曾以蒋介石过去在财政问题上对宋子文很不满,劝宋不要去见面,以防不测,但实际上宋子文与蒋介石之间还一度频繁会面,交换应对困局的意见。如蒋介石曾“与子文商议,找觅精卫行踪,不可得”。在局势不甚明朗的情况下,蒋介石一度采取退姿,于3月26日“上午致精卫、子文、组安、任潮、益之告休养书,属其促精卫出来任事也”。但当日,“宋部长子文来挽劝我不走,我允之。”宋子文不仅最早出面慰留蒋介石,在得悉蒋介石发烧卧床时,宋子文还与张静江一起前往看望蒋。根据蒋介石的记载,4月3日,宋子文与谭延闿、朱培德一起面见蒋介石,共同商议如何“处置粤局”;蒋介石则在当日提出了“整军、肃党,准期北伐”的建议,一方面称对于苏俄和共产党“实有联合团结之必要”,“非使此二种势力与本党在精神上团结不可”,另一方面又提出了“共产党在本党内应注意之点”8项和“苏俄顾问之权限”5项;并从8个方面详述“北伐之准备问题”,要求确保每月250万元的军费额度,北伐出发时必须提供2个月共500万元的军费。4月8日,宋子文、蒋介石又和张静江、谭延闿、朱培德“会商大局,及请汪复出事”。尤其当宋子文知悉可能发生不利蒋的示威活动后,立即向蒋通报并提出应对建议:“上午到校作纪念周训诫约一小时毕,办公,会客。下午阅报,办公。子文兄来谈,右派拟开市党部大会,示威运动,属余致函铁城制止之。”当时有苏联顾问认为,“中山舰事件”标志着“以拥有强大力量的蒋介石为一方同以汪精卫、谭延闿、朱培德、宋子文等人为另一方之间的关系的破裂,有可能造成国民党左派的严重分裂,导致广州政府的垮台。”但是,从短期来看,宋子文与蒋介石的关系不仅没有“破裂”,而是更致密切,甚至一度达到了“换帖”的程度。蒋介石经常与宋子文晤面,“便访子文兄”;谈话内容包括“谈经济事”、“谈天”、“商议时局”、“研究本党本校事”。其中既有与宋子文单独晤谈,也有与宋以及张静江、谭延闿、鲍罗廷、朱培德等一起面商。蒋介石的地位不仅没有因中山舰事件受到影响,反而得到了巩固和提高:4月中旬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联席会议上,谭延闿被推选为政治委员会主席,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6月初,蒋介石被国民政府特任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到了北伐前夕的7月初,蒋介石被推为中常会主席,北伐期间由张静江代理。另外,在5月中旬的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上,宋子文、蒋介石与谭延闿、孙科、朱培德、陈公博、甘乃光、林祖涵、伍朝枢共9人联名提出《关于整理党事案》,主要内容共4条:1.改善中国国民党与共产党间的关系;2.纠正党内跨党党员之轨外行动及言论;3.保障国民党党纲党章的统一权威;4.确定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之地位与其意义。该案获会议修正通过,主要是第2条修正为“纠正两党党员妨碍两党合作行动及言论”。对于蒋介石提出的共产党员跨党问题的提案,无论宋子文还是其他人,都没有参与联名,但该提案也获得会议一致通过。概言之,中山舰事件之后,一方面国共关系、国民政府与苏联顾问的关系需要再确认,另一方面西山会议派又在上海举行所谓国民党二大,广东的国民革命正统地位受到挑衅,而汪精卫又选择了出走。在此情况下,虽然宋子文和在广州的其他国民党高层人士对于蒋介石的政治主张未必完全赞同,但认定蒋是维系国民政府运作的稳定因素,更是发动北伐不可多得的军事帅才。

与此同时,蒋介石提出的每月250万元的军费额度、北伐出发时必须提供2个月共500万元的要求,在宋子文那里一时无法得到兑现,蒋介石对宋子文的不满也在积聚。7月26日,蒋介石虽然“晚应子文宴”,但忍不住在日记中记载道:“为战费事,子文吝刻,使人难堪。”而随着北伐战事的进展,军费的开支急剧增长,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军方不时催促财政当局提供费用,宋子文对这类要求稍有延宕,便遭到蒋介石的压力,两人间的矛盾公开化。

1926年9月中旬,江西战场呈胶着状态,蒋介石通过苏联顾问鲍罗廷催促宋子文速筹3个月的军费:“鲍尔【罗】廷顾问勋鉴:罗密。胡定康同志有否在粤,如其能速来汉指导党务政治,尤为盼切。请兄留粤为要,江西战事非能速了,战费须续筹三个月,请催宋部长照办,盼复。中正叩。”蒋介石另直接致电宋子文,要求迅速运交大洋票和公债券,以抵军需,由于宋子文未能按照蒋介石的要求在一周内“整数”寄达,蒋便去电指责宋子文:“限即刻到。广州宋部长勋鉴:子密。本日抵萍乡,明日即向袁州南昌前进,经济困难已极,大洋票及公债券何不整数寄来,必欲如此零星分寄,致不能有计画之使用,且失信用,岂兄至今犹未能深信,而必欲如此迟延耶?如何盼复。中正。”蒋介石还致电张静江、谭延闿,要求对于“前经额定之北伐费,在战事未结束前,仍拟由政府赓续依照规定额筹济,庶于战事前途不致感受影响。除电宋部长外,用电台端,即请主持为祷。”除了军饷之外,蒋介石还以其他名义要求宋子文额外提供经费,如1926年10月底,以黄埔军校“需添设无线电班、工兵班、军医班”为由,要求宋子文在该校额定经费外,“每月支给特别费五万至十万元,俾得如计养成人才也”。11月底,蒋介石在电催10月份经费时,还要求发清服装费欠额200万元:“查前方饷糈万急,兼之时已严冬,各军将士饥寒交迫,……服装及十月份经费,应如何拨济,兄应负完全责任,祈勿漠然视之为盼。”

不仅如此,在北伐军攻克各省设立财政机构和派遣人员方面,蒋介石与宋子文之间也发生了分歧。如蒋介石设国民革命军总部于南昌后,虽然同意由财政部直接向福建派出财政处处长和向汉口派出财政专员,但力主在江西设财政委员会,由国民革命军军需处处长俞飞鹏出任财政委员会主任,由省党部和各军派员任委员,只同意宋子文所派财政部处长姜济寰“可任委员,作为财政部所派,待省政府成立,再行位置”;不到一个月,蒋介石向宋子文提出,将姜济寰“调为江西政务会议代理主任可也。请即转令姜处长,江西财政,归财政委员会统一为要!”蒋介石虽然无法否定财政部有权向战地各省派任财政人员,但在具体到每一省的场合,要求宋子文发表之前征得蒋的同意。如向江西委派财政人员,要求宋子文“请先来电商酌,然后发表,以免江西财政分歧,表现政府内部不能一致。”又如湖北,要求宋子文事先“详示”拟派人员履历,“派往湖北财政员系何人?是否廉洁能干?……如所派人员稍一失当,即授他人口实也。”平心而论,作为随国民革命军北伐的最高军事指挥者,蒋介石希望在所到之处构建起可以信赖和有效运作的财政体系,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在宋子文看来,蒋介石的一些要求和做法,违背了在出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之前提出的《改革军政建议书》中关于军人不得干涉财政、各军队不得过问财政机关人员委派的原则,而这却是宋子文在广东实施统一财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随着北伐的不断推进,1926年11月中旬,宋子文与在粤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要员北上,经南昌、九江抵达武汉。在此同时,蒋介石因军费问题与宋子文的矛盾加深。如1926年12月15日,蒋介石致电宋子文,以时任武汉行营主任邓演达要求之款未能及时汇到为借口,要求宋子文“务请设法照支”,甚至以训诫的口气要宋子文“对人务勿过板,免人为难”。不到10天,蒋介石又致电宋子文,称在湖北的第七军因当月的饷项未领到,已经发生两起“闹饷事件”,“如长此以往,决不能过。请兄从速设法维持为要。”这等于是要宋子文承担导致军心不稳的责任。当年底,蒋介石把发生“闹饷”事件的范围,说成已蔓延到“各军”,称即便蒋本人能谅解宋子文的苦衷,“各军官与士兵决不能相谅也”,最后以命令的口吻要求宋子文“务速发清”欠款,“以维大局”。而在同时期的日记中,蒋介石发泄着对宋子文的极度不满:“子文狡赖,不肯负(责),财政压制,不能发展自如,苦痛极矣。”而随着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究竟应当迁至武汉还是南昌的争议逐渐激化,宋子文介入了这一争议,使得与蒋介石之间在财经问题上的矛盾带有了政治属性。事实上,蒋介石在入驻南昌之后,便通过张静江、谭延闿两位中常会主席,向国民党中央和鲍罗廷提出了“中央党部移鄂”的主张。而在1927年1月在南昌举行的中央政治会议临时会议上,当蒋介石与张静江强势逼迫与会者同意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驻鄂,宋子文便以筹款需要为理由,主张迁汉,并在会下向同样主张迁汉的陈公博表示:如果国民政府不搬汉口,他就不再给钱。蒋介石对宋子文的态度颇为在意,在日记中写道:“忧患以今日为甚,逼迫振撼,……上午顾孟余同志几为动摇,子文且以财政无法相要挟,办事困苦莫甚于经济相逼也。”在蒋看来,宋子文说到做到,在迁都问题未定的情况下,“与子文商议军费甚为费时,苦痛异甚”。蒋介石遂以战局进展需要实施军队总动员为借口,以近乎最后通牒的方式逼迫宋子文提供军费。如1927年2月12日,蒋介石致电国民政府主席谭延闿转宋子文,提出“如再不速解一百五十万元来此济急,视为以后断绝关系也。”2月19日,蒋在电报中限令宋子文在次日派专船把250万元送到九江;2月23日,电令宋子文在2天内“无论如何困难”,必须送到150万元。平心而论,承担军事上重要职责的蒋介石确实不能坐视饷需不足的情况一再发生;但在宋子文看来,要限时限额满足蒋提出的拨款要求,同样是做不到的。更何况,当时武汉方面无论在迁都问题还是在“军权”与“党权”关系问题上,认为对蒋不能继续让步的主张已经占主导地位,日后宁汉对峙的态势已经若隐若现,宋子文与蒋介石之间的财政之争,已然被纳入政争的轨道。

1927年3月中旬,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在汉口举行。蒋介石和朱培德以“军务繁重”为由,没有出席这次会议。会议正式确定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设于武汉,通过的《统一党的领导机关决议案》、《中央执行委员会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案》、《修正政治委员会及分会组织条例案》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条例案》,对于原属于蒋介石作为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军事委员会主席以及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的职权进行了限制;通过的《统一革命势力案》纠正了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蒋介石所提关于跨党问题议案中排斥中共的内容,决定立即举行国共两党联席国民党会议,讨论合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的《统一财政决议案》明确规定:“各省财政主管人员在正式省政府未成立前,由财政部选任,对财政部完全负责;凡收复省份,应即由部派员接收”;“非经财政部许可,不得征收新税,改变税率,组织新银行、新公债及钞票,或取消通行钞票之使用权”。至于蒋介石作为总司令在财政方面的权力,被明确限制为“在作战地及警备地”“指挥前方军民财政各机关”。宋子文以中央执行委员的身份出席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并且是提案委员,对于上述提案的形成和通过,起到了重要作用。

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改选出了多个机构,其中中常会为汪精卫、谭延闿、蒋介石等9人入选,不专设主席;宋子文则入选中央政治委员会(共15人,其中有蒋介石)、政治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共7人,没有蒋介石)、军事委员会委员(共16人,蒋介石为主席)、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共8人,有蒋介石);宋子文还成为改选后的国民政府委员(共24人,有蒋介石)、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共5人,其余4人为孙科、徐谦、汪精卫、谭延闿)。蒋介石的重要支持者张静江落选上述各项选举。

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还作出决议:指定财政部长兼浙江、江苏财政处长,负责办理两省的财政统一。1927年3月下旬上海光复后,蒋介石先期进入上海,旋即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之下成立了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来处理江浙两省的财政,但对于受命于国民党二届三中决议和代表武汉国民政府前来接收江浙财政的宋子文,蒋介石最初颁发了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布告:“江浙地方,现经克复。所有江浙财政事宜,应即交由财政部接收整理,以期统一。嗣后无论任何机关团体,对于财政概不得加以干涉,其对外一切契约行为,并由财政部负责办理。”表示支持宋子文统一江浙财政,但其前提是宋子文负责筹措所需的饷需。与此同时,宋子文亦宣布“以后所有江浙两省中央直辖财政机关,一切收入,应均扫数解交本处核收,其属于前江苏财政厅范围者,应解江苏财政处,属于浙江财政厅范围者,应解浙江财政处,概不得擅自拨支”。宋子文也确实根据蒋介石的要求,以“军需紧迫,急于星火”的名义,与上海金融界商洽续借款300万元,称其中200万元将汇往南京供蒋介石所需,另外100万元留沪维持市面,并要求“如数照拨,幸勿片延”。并且公开表示将认真考虑上海银钱业公会提出的条件,双方实际上已经达成了初步意向。

然而,由于宁汉之间关系的急剧恶化,尤其是武汉方面对于蒋和南京政府所持的强硬立场,使得当时奉武汉国民政府为正统的宋子文必须与蒋介石切割。蒋介石曾于4月13日致电宋子文:“请兄于今晚七时须与中央委员同车来宁,万勿推却。中正。”宋子文不仅拒绝赴南京出席所谓的中央执监委会议,而且停止了与上海银钱业的借款交涉,财政部驻沪办事处也停止了同国民革命军军需处的往来。这使得蒋介石十分焦虑,曾急电宋子文:“两淮两浙运使,闻兄另已委人,而前在沪借支三百万元,以二五税作抵者,兄又延宕不批,至今分文无着,如此下去,不惟于公无益,必致败亡,江浙财政事,不如仍照原议,交两省财政委员会办理,以应急需,如何盼复。”但宋子文不为所动,蒋介石只好通过陈光甫的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出面继续与银钱业公会的借款交涉,并由古应芬代理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部长。以后一直到当年8月蒋介石下野,宋子文始终没有与蒋合作,出面为其筹款。

本文作者:乡土(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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