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几种摧残人的“宫刑”,你认识几种?野史趣闻

2018-11-01 15:37:40

宫刑,就是对人的生殖器官实行阉割,使其失去性机能的一种刑罚。郑玄注《周礼·秋宫》载:“男女不以义交,其刑宫”;班固《白虎通》载:“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沈家本在《历代刑法考》中提到:“宫刑,主为淫者,后人被此罪者,未必尽皆为淫。”可见宫刑不但施于淫者,同时也被广泛用于他处。

《诗经·小雅》中提到的一个受宫刑者孟子(此孟子并非孟轲),是目前所知中国古代最早的一个宫刑受害者。《左传·昭公五年》记载,春秋时期,晋国上大夫羊舌胖适楚,楚王欲施宫刑以辱晋;《史记·秦始皇本纪》说,“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可见宫刑施用之滥。汉代司马迁也惨遭宫刑,因为他为与匈奴作战失败的将军李陵辩护而激怒了汉武帝。

宫刑施于男性,就是阉割其生殖器;施于女性,即所谓“幽闭”。对于“幽闭”,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认为禁闭于宫中,另一种是认为用棍棒捶击女性胸腹,压迫子宫堕入腔道,以妨交接。

但据褚人获《坚瓠集》续集卷四“妇女幽闭条”所载,其操作过程为:用木棒椎击女性胸腹,使子宫韧带松弛,人为造成子宫脱垂,其结果即如现在的子宫脱垂症。

宫刑是一种最侮辱人格的肉刑。受宫刑者,虽然在肉体上没有消失,苟且保存着残缺的生命,但精神上的创伤是难以形容的。司马迁在蒙受宫刑之后痛不欲生,他在《报任安书》中说:“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

本文作者:由拳野稻(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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