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治官招数太绝了,李太后都大力支持张居正野史趣闻

2018-10-30 20:06:03

明代早期已有对官吏政绩进行考核的制度。依据明制,京官每六年“京察”一次,地方官每三年一次“大计(均指考察)。但明代吏治腐败,法令不行,这些制度或者流于形式化,或成为官员们争权手段。张居正眼见了官场中的丑剧和制度变质,深切认识到不仅要对各级官吏进行定期考察,并且对其所办各事均规定期限办妥,执行“考成法”重要特点即所谓“立限考事”、“以事责人”。

明朝早期都有京察制度,但张居正实行考成法第一步就是京察法。

从上治下,让下面的贪官不得行贿,上面不敢贪污,可谓是奇招,对在位不谋其职的官员进行惩戒。

这句话亮了 ,上梁不正下梁歪,只要上面做好了,下面还能不好吗?制度只要有得力的人执行,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本文作者:土川专属频道(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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