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七雄中,如果齐国统一了天下会怎样?野史趣闻
我们且看《史记》的记载:公元前三五三年,齐威王“起兵击魏,大败之桂陵。于是齐最强于诸侯,自称为王,以令天下。”十二年后,威王又“救韩、赵以击魏,大败之马陵。”(《田世家》)桂陵与马陵之战就是孙膑与庞涓斗法的故事,这两大仗结束了魏国称雄的局面,此后东方大国唯齐而已。
既然齐国有统一天下的可能,那么,如果这个可能性成了现实,中国的历史会有点不同吗?这首先就要看齐文化是否有别于秦文化。在习惯上,人们总是将秦国与东方六国对立起来,因为六国最终都亡于秦;但若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应该把齐和西方六国区别开来,尤其是秦、齐文化的差异极其明显,如果齐文化当真推行到四海,则其后二千年的历史恐怕要有点两样。对于秦、齐文化的差异历来很少有人涉及,现在我们不妨来作皮毛的分析,以为治史同行之谈助。
秦、齐文化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政治制度
战国时期,列国逐渐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中央集权的表现形式之一是郡县制的施行。郡县制是对封建制的否定,国君不再把新取得的领土分封给大夫,而是建立郡县,直属自己,实行集权。七国之中,秦的郡县制最为完善,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集小乡邑为县,县置令、丞。令丞皆由国君任命,国君通过他们牢牢控制地方。所谓“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商君书·垦令篇》)意思就是各县政治制度都是一个形态,则人人遵从,邪僻的官吏就不敢弄权,接任的官吏不敢随便变更制度,由于过失而废弛职务的官吏则不敢文过饰非。其他各国的郡县制也都和秦国一样起到中央集权的作用。
七国之中,唯有齐国未曾实行郡县制,这是很特别的。齐的地方行政制度偏向于分权,采取了五都之制。由于文献有阙;五都制的详情不很清楚,但可推而知之。据《左传》,“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也就是说,按理每国只应有一都,而齐国在国都之外又有与国都平行的其他四都,显见国都并不唯我独尊,地方行政权力分属于五都,而不尽集中于国都,不但行政权力分散,军权亦不集中。上面提到齐起“五都之兵”伐燕,五都皆有兵,可见军权也是分散的。

管仲像
五都之制可能源于春秋时管仲的五属制,由《国语》所载,知管仲分齐国为五属,每属设一大夫专权治理,每年正月到国都述职。推测大夫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故战国中齐威王即位后,有一段时间不理国事,但并不影响大夫各自治理一属的政事(《田世家》),可见齐国地方并非事事都集权于国君。
齐国也有县,但与秦国的县并不—样。秦本土的县是由小乡聚合而来,比较大。战国时的齐县情况不明;但在春秋时,齐县很小。齐《叔夷钟铭》载灵公赐叔夷莱邑,“其县,三百”,一次赏赐就是三百县,足见其县之小,大约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十室之邑”罢了。与五都制相配合,看来齐国始终实行的是较为分权的都邑制。
秦国统一天下以后,将郡县制推行于四海之内,此后中央集权是二千年一贯制而不改,不但不改,而且集权倾向愈演愈烈。虽然其间有几度因地方分权过甚而形成分裂的局面(如汉末的军阀混战与唐后期五代的藩镇割据),但这并非中央政府主观愿望所造成,乃是出于客观形势的逼迫,而一旦新的统一局面形成之后,接踵而来的必然是更加集权的中央。
秦汉时,郡县还是地方官的施政区域,郡守与县令都有相当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至宋代以后,行政区划已变为中央官员的施政范围了,地方分权越来越小,以至于清代,地方主权几乎荡然无存,一举一动皆需听命于中央。设想两千年以前如果是齐国统一天下,推行较为分权的地方制度,是否近代历史会有点不同?
经济思想
齐、秦经济思想的不同首先是取决于地理环境和生产方式的差异。秦人在起初是亦农亦牧民族,居于陇西一带,后来逐渐东迁,占据周人故地的渭水中下游地区,这里土质好(《禹贡》评九州土壤,以秦所在的雍州为上上),灌溉便利,是当时生产条件下最理想的农业区,于是秦人视农业为本比他国更重。
以农为本的思想大约起自墨子,至商鞅为烈。商鞅在秦国变法,鼓吹“治国……能事本而禁末者,富(《商君书·壹言》)。”在古代,农业是最直接创造财富的产业,农业发达必然导致国家富强,这就是战国后期,秦人和秦地大约只占天下三分之一,而财富却占将近三分之二(《史记·货殖列传》)的原因。秦并天下后,仍继续推行上农除末的方针,宣称:“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史记·秦始皇本纪》)。”但过分强调农本思想,却使得工商业的发展受到压抑,上面已经说到,西汉所设盐铁工服诸官,无一在秦国故地之上(唯有两个工官设在战国末年秦国所并的巴蜀地区),这虽然与秦地缺乏资源有一定关系,但与“事本禁末”的政策不能无干。
在人类社会发展初期,农业是积累财富的最重要手段,重农思想以至农本思想的产生是很自然的,这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史上莫不如此。问题是这种思想一旦凝固起来,占据统治地位,并成为千年不变的国家政策时,就要阻碍社会的进步了,中国之所以成为亘古不变的农业国,从未发生过工业革命与商业革命,就与秦文化颠扑不破的农本思想息息相关。
二千年来,历代统治者无不奉“崇本抑末”为金科玉律,唯恐本末倒置,只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而不图更快发展。无需要则无发明,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因此受到阻碍。直到清初黄宗羲才指出本末提法之误,他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周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明夷待访录·财计三》)但这一思想并不为专制帝王所接受,而行改弦更张之策。何故?因为提倡务本业黜末业还有一个重大作用,那就是稳定专制统治。商鞅早就意识到:“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实),朴则安居而恶出”,“朴则畏令”(《商君书·算地》),这样就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之上,安土重迁,安分守己。

商鞅
后来的《吕氏春秋·上农》更明白地说:重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而对于统治者而言,安定与“主位尊”永远是优先于发展的,在安定的情况下能发展最好,若两者发生矛盾,则宁舍后者,而取前者。这也是农本思想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齐国的情形与秦国完全两样。在周初吕尚刚受封时,齐国国境尚小,多濒海之盐碱地,不适于农业生产,于是因地制宜,“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齐世家》)。”亦即通过工商业来促进齐国经济的发展。这个方针十分成功,齐国因此而逐渐强大,疆域扩展,人口密集,到春秋齐桓公称霸之时,已有膏壤千里,农业也随之得到发展,到战国时已呈“粟丘如山”的景象。
在齐国农业得到长足的发展之后,并未因此而不重视工商业,相反,在处理农业与商业的关系时,助齐桓公称霸的管仲提出“ 本肇末”的观点,既重视农业积累财富的作用,也不忽视通过商业活动促进流通,以增加社会财富。相应于这一思路,管仲设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并将士、农、工、商并列为国之四民(《国语·齐语》)。
设工商之乡是齐国的特制,四民分工,并且地位平等是齐的创举,表明工商业在齐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工商并重的思路在齐国长久贯彻下去,也同样造成齐国的富强。正如汉代桓宽在《盐铁论》中所说:“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遗憾的是这种思想在汉代之后就不占上风了。
齐国由于重视工商业,相应也就注重理财,管仲的轻重之术就是很高明的经济手段,是使齐国走上富强之路的重要因素。“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缴山海之利,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平准书》)。”可惜由于秦的统一而使理财术与工商业同样受厄。近代以来,西方的经济思想流入中国,才引起人们重新评价管子轻重之术的兴趣。尤其是《管子·侈靡篇》所提倡的以消费促生产的思想,更使人觉得惊奇。设使齐国统一天下,工商之业得到正常发展,轻重之术与侈靡思想推向四海,中国会否是另一番模样?
学术文化
在文化方面秦所采取的是愚民政策,以维护专制统治。商鞅所说的“民不贵学问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就是秦国愚民政策的指导思想。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最为后世所诟病,但他其实并非焚书的始作俑者,商鞅变法时已经“燔《诗》《书》以明法令”(《韩非子·和氏》),始皇帝不过是把这个做法放之四海而已。
焚书的目的是为了闭目塞听,让老百姓永远愚昧下去。商鞅毫不掩饰地说:“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一个有书的聪明人就会使得一千个普通人不听话,怠于农事,倦于战备,书不烧还得了?秦国箝制思想有一个典型的实例:当商鞅开始变法时,秦人跑到国都反映新法令不便的人数以千计,行之十年以后,新法大见成效,那些原先以为不便的人当中有一部分又跑来表示新法之便,不料这些人却被商鞅认作乱民,全部流放到边地去,这以后老百姓再不敢对法令发表任何意见了(《史记·商君列传》)。
对一般老百姓而言,齐国的政策也并不强求思想一律,而是顺其自然。齐太公的“因其俗,简其礼”与管仲的“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是一脉相承的方针。提高老百姓的道德水准并非用行政命令的手段,而是采取强国富民的方法以达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自觉水平。这与商鞅激烈指责“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从而采取强制性的“移风易俗”的办法显然有别。
来源: 国家人文历史
本文作者:历史轮子不停转(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