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与亚里士多德“掰手腕”野史趣闻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传统哲学即旧形而上学,他针对亚里士多德的《工具篇》写了《新工具》,强调经验归纳,反对单纯的演绎和证明。他认为,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缺陷是缺乏实用性:像孩子一样“敏于喋喋多言,不能有所制作”,充满争辩却没有实效;像希腊神话中的斯居拉女神,虽然“具有一个处女的头脸”,却没有生育的能力。
培根在《新工具》开始的前几节就对传统哲学、科学、逻辑提出了批评意见,对古希腊以来的哲学和科学传统持激烈的批评态度:“我们所拥有的科学大部分来自希腊人”,但是,“希腊人的智慧乃是论道式的,颇耽溺于争辩;而这恰是和探究真理最相违反的一种智慧”。希腊人的智慧沉溺于争辩,却没有结出科学的果实:“我们现在所拥有的科学还只不过是把若干已经发现的事物加以妥善调整并予以提出的一些体系,而并不是什么发明新事功的方法或对新事功的指导。”这个定性几乎否定了希腊人智慧的科学价值。
科学成为现在的状态,在培根看来是由传统的逻辑决定的。因为,逻辑作为科学发现、科学建构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决定了科学的基本面貌。传统逻辑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培根指出:“正如现有的科学不能帮助我们找出新事功,现有的逻辑亦不能帮助我们找出新科学。”现在所使用的逻辑,不是帮助追求真理,而是帮助把建筑在流行概念上面的许多错误固定下来,“所以它是害多于益”。他尤其批评了形式逻辑中的三段论。“三段论式不是应用于科学的第一性原理……它是只就命题迫人同意,而不抓住事物本身。” 所以,培根断言:“由论辩而建立起来的原理,不会对新事功的发现有什么效用。”在培根看来,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适合于论辩,但不适合于认识事物、发现真理。
由于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是形而上学的提出者,是形式逻辑的创始人,还是许多科学的奠基人,所以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智慧的代表人物,要对传统的形而上学、科学、逻辑进行批判,就不可能绕开亚里士多德。培根在《新工具》中直接点名批评亚里士多德的地方有很多。比如,在讲“洞穴假象”时培根说:“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特别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他把他的自然哲学做成只是他的逻辑的奴隶,从而把它弄成富于争辩而近于无用。”在讲到“剧场假象”即“学说体系的假象”时,培根把错误的哲学体系分为三种:诡辩的、经验的和迷信的。“第一类中最显著的例子要推亚里士多德。他以他的逻辑败坏了自然哲学:他以各种范畴铸出世界;他用二级概念的字眼强对人类心灵这最高贵的实体赋予一个类属……”我们看到,培根对亚里士多德给予了非常负面的评价。
培根生活的年代正是近代自然科学兴起的时代,他顺应时代思潮,为科学呐喊,他将自然科学作为哲学的主题,制定了一个科学复兴的宏伟蓝图。要“立”须先“破”,所以他对传统思想、传统哲学进行了猛烈批判。他认为传统思想中有许多阻碍科学进步的东西,其中之一便是所谓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的“普遍同意”,经院哲学家将神学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结合起来,构建了更适合宗教的神学体系,阻碍了人们对自然的研究。这些神学体系和各种诡辩哲学成为人们思维的障碍之一,培根称其为“剧场假象”,认为这些体系无非是一些“舞台剧”而已,你方唱罢我登台,各种哲学表现的其实是哲学家自己根据“布景”创造的“世界”。培根下定决心清除一切旧的哲学、旧的思想:“我们必须以坚定的和严肃的决心把所有这些东西都弃尽屏绝,使理解力得到彻底的解放和洗涤。”
培根依据人的理智能力,将所有知识分为历史(经验)、诗歌和哲学(科学)。历史研究受时空限制的个别事物,哲学则研究从个别事物的印象中引出的抽象概念。哲学研究上帝、自然和人三种对象。人们认识这三种对象的途径是不同的。人认识上帝时不能直接认识(上帝之光过强,不能直视),只能通过与上帝不同的媒介(被造物)来认识,这就像折射光线;人对自然的认识则是直接的,就像直射光线;人对自己的认识则是反观自身,就像反射光线。根据人的知识80%来自视觉的统计观点,培根把三种研究对象与“光线”联系起来考察,是很有意义的。对上帝的认识来自上帝的“神圣之光”,对自然和人自身的认识来自自然的“理性之光”。
根据三种认识对象、三种认识光线(途径),就相应地形成了哲学的三个部门:神圣哲学、自然哲学和人的哲学。这三个部分如同从同一棵树干长出的三根枝杈,树干是“第一哲学”,即“普遍的科学”。“第一哲学”与分支哲学的不同不在于它们的范围,而在于它们的主题。“第一哲学”处理各分支学科共同的公理,比如“不等量加等量其结果是不等量”“与同一物相等的东西互相也相等”等数学公理;“第一哲学”还研究“多、少、像、不像、可能、不可能、存在、非存在”等与事物的性质相关的普遍概念。培根把亚里士多德的研究一般存在或最高存在者(神)的“第一哲学”改成了研究数学公理和事物普遍性质的科学,足见他不满意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他把数学公理作为第一哲学,是想为自然科学奠基。而研究事物的普遍性质的那些概念可以说属于“第一哲学”即“范畴论”的,只是这些范畴的列举太随意了(借用康德的话)。倒是他的三个部门的划分很类似于后来沃尔夫的划分:神圣哲学—自然神学、自然哲学—宇宙论、人的哲学—心理学。
与我们一般把“形而上学”等同于“第一哲学”的做法不同,培根对二者做了区分。他将“形而上学”与物理学并列,作为“思辨的”自然哲学的一部分。他将自然界作为形而上学的唯一对象,而将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所研究的一般存在者(是者)和神排除在形而上学之外。这是因为他对“第一哲学”作了不同解释。形而上学所研究的“肯定不是自然之外的任何东西,而只是自然本身最卓越的部分”。这个“最卓越的部分”就是自然中的那些抽象、确定、普遍、本质的东西。“物理学所研究的大多是物质中固有的因而是暂时的东西,形而上学所研究的是比较抽象和确定的东西。”在培根看来,自然事物中抽象的、普遍的、本质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形而上的东西,它们才是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根据这一观点,他将数学也列入形而上学,因为数学研究事物的抽象的数量。培根的这一观点后来被贝克莱所否决。
培根不认同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他的形而上学观是比较奇特的。当然,培根的形而上学观几乎没有产生什么影响。想与亚里士多德“掰手腕”,并非那么容易。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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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