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姬旦是个怎样的人?周公的一生有哪些成就历史文献
2018-08-14 21:30:18
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发的弟弟,曾两次辅佐周武王东伐纣王,并制作礼乐。因其采邑在周,爵为上公,故称周公。周公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尊为“元圣”和儒学先驱、奠基人。
周公一生的功绩被《尚书·大传》概括为:“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乐,七年致政成王。”
周公摄政七年,提出了各方面的带根本性典章制度,完善了宗法制度、分封制、嫡长子继承法和井田制。周公七年归政成王,正式确立了周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这些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以宗法血缘为纽带,把家族和国家融合在一起,把政治和伦理融合在一起,这一制度的形成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为周族八百年的统治奠定了基础。贾谊评价周公:孔子之前,黄帝之后,于中国有大关系者,周公一人而已。
周公的主要成就
周公的成就从流传下来的历史文献来看,主要为军事上,周公在周王朝立足未稳的情况下,二次克殷,统一东方,建立以成周为中心的军事中心;政治上确立了以宗法制度为核心的嫡长制以及分封制;文化上制礼作乐集周礼之大成。
灭殷后的第三年,公元前1024年,管叔、蔡叔鼓动起武庚禄父一起叛周。起来响应的有东方的徐、奄、淮夷等几十个原来同殷商关系密切的大小方国。这对刚刚建立三年多的周朝来说,是个异常沉重的打击。如果叛乱不加以克服,周王朝就会面临极大困难,周文王惨淡经营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功业就会毁掉。周王室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在王室内部也有人对周公称王持怀疑态度。这种内外夹攻的局面,使周公处境十分困难。周公首先稳定内部,保持团结,说服太公望和召公奭。周公统一了内部意见之后,第二年(前1023年)举行东征,讨伐管、蔡、武庚,稳定周朝的统治。
周公以商朝灭亡和“三监”等武装反叛活动为鉴,特别重视奴隶主贵族及其子弟的政治道德教育、治术教育和勤政教育,要求“敬德保民”“明德配天”“明德慎刑”“有孝有德”“力农无逸”等,主张充分发挥“颂”“诰”对奴隶主及平民的教育作用,并提出以治绩考察、选任官吏的原则。
周公将殷移民迁到成周城,又收编西周时期驻守商故地的军队,建立殷八师,大约二万人。主要任务是镇抚东方及监视殷遗民。
同时,编制西六师,保卫以镐京为中心的周人兴起之地的西土,因位于西部,所以称“西六师”,主要由周人组成。
成周八师、殷八师、西六师由周天子亲自委派的大贵族或大官僚担任指挥官。由此可见,周天子掌握的军队有十数万人之多,这就有效地保证了奴隶制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在政治上
在政权与各种制度的建设方面,周公继承损益前代制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例如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井田制度等,井然有序,使政治上有君臣上下之分,有等极之别:在宗法上有大宗、小宗之别;在经济上上分公田、私田,使民不失耕。
周在周公之前也没确立嫡长制,继太王的不是泰伯和仲雍,而是季历。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却以武王姬发为太子。自周公以后,历“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传子的,这不是偶然的,这种制度即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应归功于周公。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经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起到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前进了一大步。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对异姓诸侯则视为甥舅关系。血缘婚姻关系组成了周人的统治系统。
在文化上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道德规范,制定了完整的礼仪仪式,此外周公曾提出“敬德保民”,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其言论见于《尚书》诸篇,如《金縢》《无逸》等。周公对易经创作也有贡献。周公受孔子推崇,被儒家尊为圣人。周公思想对儒家的形成起了奠基性的作用,汉代儒家将周公、孔子并称。
完善礼乐
周公制礼,是周公一生最主要的功绩之一。礼发源极早。“礼”字在殷商时期甲骨文中已经出现,据《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判断,最初的礼只是人们祈求鬼神的特定仪式。周公“制礼”则是为了满足安排祭祀秩序的需要,根据血缘关系和等级身份,分别制定尊卑之间,长幼之间,亲疏之间各自的不同行为规范。周公之“礼”,把礼原初的“事神致福”之意淡化,从规定不同身份的人等应该遵行的礼仪出发,最终成为宗法等级制度的依据和标准。
孔子曾说:”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初的礼乐是沿袭夏、商而来的,不过,在周初,由以周公为首的西周贵族陆续加以厘定、增补、汇集、渐渐成为法定的制度。《礼记·礼器》云:“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夏商的礼乐主要用于敬神和庆典;《说文解字》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荀子·礼论》云:“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经过周公修订的礼乐,则主要是用来维护社会等级制度和宣扬道德理想,与其说周公制礼作乐,不如说周公对殷礼进行了一番改造以适应新生的政权。
可见,周公制礼作乐,并非是前无所因的创举,而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损益夏商旧礼,结合周族原有的习惯,制定出的一套调整宗法人伦制度和行为规范体系。
作为“人情所不免”的乐,本就是随人类文明而发展。在中国,如果从贾湖骨笛形成完整音阶形态算起乐在中国至少有九千年,乐既反映和表达人的情感,也显现多种功能性意义,但乐为礼制用途如此彰显的确应从周公始。乐本无所谓礼与俗,当乐与礼制仪式相须且固定为用形成常式与风格,当依等级观念在使用过程中按用乐类型乐器拥有数量和乐舞承载人数之多寡分出尊卑贵贱,也就成为“为用”理念下的定势。中国的用乐传统由此形成两大主导脉络或称两大体系,即礼乐和俗乐。所谓乐分礼与俗,恰是因有了礼制用乐方显俗乐意义没有礼也无所谓俗,从这种意义上讲,周公开国家意义上功能性用乐分类的先河。
周公制礼,着眼点不限于诸侯,他较多关注下层庶民。在平三监之乱后,周公封胞弟康叔于商都朝歌。为了巩固周的统治,周公先后发布了各种文告,从这里可以窥见周公 总结夏殷的统治经验,制定下来的各种政策。周公曾先后给卫康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告。
他告诫年幼的康叔:商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纣王酗于酒,淫于妇,以至于朝纲混乱,诸侯举义。他嘱咐说:“你到殷墟后,首先要求访那里的贤人长者,向他们讨教商朝前兴后亡的原因;其次务必要爱民。”周公旦又把上述嘱言,写成《康诰》《酒诰》《梓材》三篇,作为法则送给康叔。周公写作三篇文告给予康叔的原因,一则是康叔统治的为殷人腹心地带,问题最尖锐最复杂;二则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监反周所据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战争胜利之后,康叔受封也比较早。《康诰》《酒诰》《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对新征服地区的施政纲领。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为的是使殷民在连续两次大动荡之后安定下来,使殷民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但又不是一味迁就,对饮酒成风,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气的。康叔到殷墟后,牢记周公旦的叮嘱,生活俭朴,爱护百姓,使当地吏民安居乐业。
《康诰》的目的是安定殷民,全篇内容不外是“明德慎罚”。周文王因为“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才有天下。殷代“先哲王”也是安民、保民。“明德”的具体内容之一就是“保殷民”。“慎罚”,是依法行事,其中包括殷法的合理成分。刑罚不可滥用,有的案情要考虑五六天,十来天,才能判定。至于杀人越货,“不孝不友”的,要“刑兹无赦”。文告中反复强调“康民”“保民”“裕民”“庶民”。告诫康叔要勤勉从事,不可贪图安逸。“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能“明德慎罚”才有天命。“明德慎罚”也不是一切照旧,而是参酌殷法,推行周法,使殷人“作新民”。
三篇贯穿一个基本思想是安定殷民,不给殷民一个虐杀的形象,处罚要慎重,要依法从事。至于改造陋习——酗酒,一是限制,二是引导,三是区别对待。做为统治者,要勤勉从事。
明堂朝觐
古代建都城,在国之阳位,要设一取象天地而上圆下方、四周圜水的建筑。为布政之宫,四户八牖,以便声教四达,称明堂。《考工记·匠人》周人明堂条郑氏注:“明堂者,明政教之堂。”蔡邕《明堂月令章句》记其多种
明堂图
功能:“明堂者,天子大庙,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皆在其中。故言取正室之貌则曰大庙,取其正室则曰大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时之学则曰大学,取其圆水则曰辟雍,虽名别而实同。”《诗·周颂·我将》表明曾“祀文王于明堂”。
明堂在周初,最重朝诸侯之用。当诸侯方国朝见周公时,周公以天子身份,背负斧纹屏风,面朝南而立,诸侯贵族按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高低,依次站在周公对面的中阶之上,东西阶和门东西,夷、蛮、戎、狄分站在东、南、西、北四门之外,较远的九采站在南面的应门之外,极远的四塞每世一来朝,告新君即位而已,不安排固定的站位。
周公一生的功绩被《尚书·大传》概括为:“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乐,七年致政成王。”
周公摄政七年,提出了各方面的带根本性典章制度,完善了宗法制度、分封制、嫡长子继承法和井田制。周公七年归政成王,正式确立了周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这些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以宗法血缘为纽带,把家族和国家融合在一起,把政治和伦理融合在一起,这一制度的形成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为周族八百年的统治奠定了基础。贾谊评价周公:孔子之前,黄帝之后,于中国有大关系者,周公一人而已。
周公的主要成就
周公的成就从流传下来的历史文献来看,主要为军事上,周公在周王朝立足未稳的情况下,二次克殷,统一东方,建立以成周为中心的军事中心;政治上确立了以宗法制度为核心的嫡长制以及分封制;文化上制礼作乐集周礼之大成。
周公姬旦
灭殷后的第三年,公元前1024年,管叔、蔡叔鼓动起武庚禄父一起叛周。起来响应的有东方的徐、奄、淮夷等几十个原来同殷商关系密切的大小方国。这对刚刚建立三年多的周朝来说,是个异常沉重的打击。如果叛乱不加以克服,周王朝就会面临极大困难,周文王惨淡经营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功业就会毁掉。周王室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在王室内部也有人对周公称王持怀疑态度。这种内外夹攻的局面,使周公处境十分困难。周公首先稳定内部,保持团结,说服太公望和召公奭。周公统一了内部意见之后,第二年(前1023年)举行东征,讨伐管、蔡、武庚,稳定周朝的统治。
周公以商朝灭亡和“三监”等武装反叛活动为鉴,特别重视奴隶主贵族及其子弟的政治道德教育、治术教育和勤政教育,要求“敬德保民”“明德配天”“明德慎刑”“有孝有德”“力农无逸”等,主张充分发挥“颂”“诰”对奴隶主及平民的教育作用,并提出以治绩考察、选任官吏的原则。
周公姬旦
周公将殷移民迁到成周城,又收编西周时期驻守商故地的军队,建立殷八师,大约二万人。主要任务是镇抚东方及监视殷遗民。
同时,编制西六师,保卫以镐京为中心的周人兴起之地的西土,因位于西部,所以称“西六师”,主要由周人组成。
成周八师、殷八师、西六师由周天子亲自委派的大贵族或大官僚担任指挥官。由此可见,周天子掌握的军队有十数万人之多,这就有效地保证了奴隶制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在政治上
在政权与各种制度的建设方面,周公继承损益前代制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例如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井田制度等,井然有序,使政治上有君臣上下之分,有等极之别:在宗法上有大宗、小宗之别;在经济上上分公田、私田,使民不失耕。
周在周公之前也没确立嫡长制,继太王的不是泰伯和仲雍,而是季历。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却以武王姬发为太子。自周公以后,历“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传子的,这不是偶然的,这种制度即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应归功于周公。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经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起到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前进了一大步。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对异姓诸侯则视为甥舅关系。血缘婚姻关系组成了周人的统治系统。
周公姬旦
在文化上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道德规范,制定了完整的礼仪仪式,此外周公曾提出“敬德保民”,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其言论见于《尚书》诸篇,如《金縢》《无逸》等。周公对易经创作也有贡献。周公受孔子推崇,被儒家尊为圣人。周公思想对儒家的形成起了奠基性的作用,汉代儒家将周公、孔子并称。
完善礼乐
周公制礼,是周公一生最主要的功绩之一。礼发源极早。“礼”字在殷商时期甲骨文中已经出现,据《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判断,最初的礼只是人们祈求鬼神的特定仪式。周公“制礼”则是为了满足安排祭祀秩序的需要,根据血缘关系和等级身份,分别制定尊卑之间,长幼之间,亲疏之间各自的不同行为规范。周公之“礼”,把礼原初的“事神致福”之意淡化,从规定不同身份的人等应该遵行的礼仪出发,最终成为宗法等级制度的依据和标准。
孔子曾说:”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初的礼乐是沿袭夏、商而来的,不过,在周初,由以周公为首的西周贵族陆续加以厘定、增补、汇集、渐渐成为法定的制度。《礼记·礼器》云:“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夏商的礼乐主要用于敬神和庆典;《说文解字》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荀子·礼论》云:“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经过周公修订的礼乐,则主要是用来维护社会等级制度和宣扬道德理想,与其说周公制礼作乐,不如说周公对殷礼进行了一番改造以适应新生的政权。
周公姬旦说道
可见,周公制礼作乐,并非是前无所因的创举,而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损益夏商旧礼,结合周族原有的习惯,制定出的一套调整宗法人伦制度和行为规范体系。
作为“人情所不免”的乐,本就是随人类文明而发展。在中国,如果从贾湖骨笛形成完整音阶形态算起乐在中国至少有九千年,乐既反映和表达人的情感,也显现多种功能性意义,但乐为礼制用途如此彰显的确应从周公始。乐本无所谓礼与俗,当乐与礼制仪式相须且固定为用形成常式与风格,当依等级观念在使用过程中按用乐类型乐器拥有数量和乐舞承载人数之多寡分出尊卑贵贱,也就成为“为用”理念下的定势。中国的用乐传统由此形成两大主导脉络或称两大体系,即礼乐和俗乐。所谓乐分礼与俗,恰是因有了礼制用乐方显俗乐意义没有礼也无所谓俗,从这种意义上讲,周公开国家意义上功能性用乐分类的先河。
周公制礼,着眼点不限于诸侯,他较多关注下层庶民。在平三监之乱后,周公封胞弟康叔于商都朝歌。为了巩固周的统治,周公先后发布了各种文告,从这里可以窥见周公 总结夏殷的统治经验,制定下来的各种政策。周公曾先后给卫康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告。
他告诫年幼的康叔:商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纣王酗于酒,淫于妇,以至于朝纲混乱,诸侯举义。他嘱咐说:“你到殷墟后,首先要求访那里的贤人长者,向他们讨教商朝前兴后亡的原因;其次务必要爱民。”周公旦又把上述嘱言,写成《康诰》《酒诰》《梓材》三篇,作为法则送给康叔。周公写作三篇文告给予康叔的原因,一则是康叔统治的为殷人腹心地带,问题最尖锐最复杂;二则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监反周所据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战争胜利之后,康叔受封也比较早。《康诰》《酒诰》《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对新征服地区的施政纲领。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为的是使殷民在连续两次大动荡之后安定下来,使殷民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但又不是一味迁就,对饮酒成风,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气的。康叔到殷墟后,牢记周公旦的叮嘱,生活俭朴,爱护百姓,使当地吏民安居乐业。
《康诰》的目的是安定殷民,全篇内容不外是“明德慎罚”。周文王因为“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才有天下。殷代“先哲王”也是安民、保民。“明德”的具体内容之一就是“保殷民”。“慎罚”,是依法行事,其中包括殷法的合理成分。刑罚不可滥用,有的案情要考虑五六天,十来天,才能判定。至于杀人越货,“不孝不友”的,要“刑兹无赦”。文告中反复强调“康民”“保民”“裕民”“庶民”。告诫康叔要勤勉从事,不可贪图安逸。“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能“明德慎罚”才有天命。“明德慎罚”也不是一切照旧,而是参酌殷法,推行周法,使殷人“作新民”。
《酒诰》是针对殷民饮酒成风而发的。酿酒要用去大量粮食,这种饮酒风习在以农业起家的周人看来,简直无法容忍。周公并非完全禁酒,在有祭祀庆典的时候还是可以喝一点。群饮是不行的,不可放过,要通统捉来“以归于周”“予其杀”。“予其杀”是我将要杀,未必杀。所以“归于周”,是不要给殷人以象“小子封刑人杀人”的印象。这同“保民”“安民”是一致的。应该引导殷民去“艺黍稷”即种庄稼,也可“肇牵牛,远服贾”,去经商养父母。殷代先王,从成汤至帝乙都不敢“自暇自逸”,更何况敢聚会饮酒了。至于工匠饮酒,另当别论,不要杀,姑且先进行教育。在政策上区别对待是十分鲜明的。
《梓材》也还是提倡“明德”,反对“后王杀人”。至于民人之间,也不要相残害,相虐待,乃“至于敬寡,至于属妇,合由以容”。上上下下不虐杀而“敬寡”,而“合由以容”,自然会出现安定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不是轻易可以得到的,要象农民那样勤除草,整地,修整田界水沟;象维修居处那样,勤修垣墙,壁上涂泥,顶上盖草;又如同匠人治器,勤事修斯,再涂上黑漆和红漆。总之,勤用明德、保民,才能“万年惟(为)王”。三篇贯穿一个基本思想是安定殷民,不给殷民一个虐杀的形象,处罚要慎重,要依法从事。至于改造陋习——酗酒,一是限制,二是引导,三是区别对待。做为统治者,要勤勉从事。
周公姬旦
明堂朝觐
古代建都城,在国之阳位,要设一取象天地而上圆下方、四周圜水的建筑。为布政之宫,四户八牖,以便声教四达,称明堂。《考工记·匠人》周人明堂条郑氏注:“明堂者,明政教之堂。”蔡邕《明堂月令章句》记其多种
明堂图
功能:“明堂者,天子大庙,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皆在其中。故言取正室之貌则曰大庙,取其正室则曰大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时之学则曰大学,取其圆水则曰辟雍,虽名别而实同。”《诗·周颂·我将》表明曾“祀文王于明堂”。
明堂在周初,最重朝诸侯之用。当诸侯方国朝见周公时,周公以天子身份,背负斧纹屏风,面朝南而立,诸侯贵族按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高低,依次站在周公对面的中阶之上,东西阶和门东西,夷、蛮、戎、狄分站在东、南、西、北四门之外,较远的九采站在南面的应门之外,极远的四塞每世一来朝,告新君即位而已,不安排固定的站位。
周公姬旦庙宇
本文作者:历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