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警惕网聊背后的“吃人陷阱”野史趣闻
An|释案解惑
案管家 Case Housekeeper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渠道,尤其对未成年人吸引力巨大,但其开放性、隐蔽性、虚拟性和无约束性也给未成年人带来了危害。近年来,因网聊引发的涉未成年刑事案件逐年增多,以下就是近年来平度市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希望能引起家长的重视,加强督导;给青少年敲响警钟,时刻警惕。

案例一:
少女QQ聊天与网友见面后被强奸
17岁女孩王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宋某,两人相谈甚欢。很快,宋某就提出与王某见面,王某欣然同意,两人约定第二天下午见面。王某到达后发现,在约定地点等待的,除了宋某,还有一名她不认识的男性。宋某介绍,这名男性是自己的朋友陈某某,特意开车来载大家出去玩的,单纯的王某也未多想,随即上车。陈某某开车载宋某和王某在附近的几个村庄兜风玩耍,三人行的下午时光也算是十分惬意。下午6时,天色已晚,陈某某提出开车送二人回家,当车行驶至某立交桥下时,陈某某见四周无人,便让宋某先下车,在车上将王某强奸,在外等待的“网友”宋某好似耳聋般,未加任何阻拦。出于恐惧,王某还继续留在陈某车上,陈某某将宋某送回家后,将王某载至某宾馆再次将其强奸。后王某报警,陈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平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案例二:
少女网聊暧昧引斗殴,混乱中被撞成重伤
17岁少女张某和马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张某在网上聊天认识了李某,二人十分投缘,时间长了,两人的聊天也越来越暧昧露骨。一次,男友马某无意之间看到两人聊天内容,顿时暴跳如雷,两人发生激烈争吵。马某指出李某只是在网上“撩”张某而已,不过是虚情假意,张某则称李某是真心喜欢自己,这让马某更加怒火中烧。马某提出,愿与张某打赌,让张某联系李某,看李某是否能来平度见张某,以试探李某心意。“我男朋友对我不好,你来平度,咱们见面吧。”张某给李某打电话称。当日17:20左右,李某和自己的3个朋友到达约定地点,马某一行5人早已在此等待,他们困住李某,两帮人发生斗殴,“导火索”张某则在现场观望。李某的朋友孙某为救李某,情急之下驾车冲向殴打李某的人群,将在旁观望的张某撞倒后又从其身上轧过,致其头部、胸部等多处受伤,头部损伤构成重伤二级,胸部损伤构成轻伤一级。最终,所有参与聚众斗殴的人员均被判处刑罚,张某的男友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网友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张某也为自己的任性付出惨痛代价。

法官提醒:

网络并非是犯罪行为的“原罪”,真正导致悲剧的是在网络另一端的犯罪分子。就像时下流行的美颜“滤镜”,网络就是犯罪分子美化包装自己的“滤镜”,对缺乏辨别能力的青少年尤其如此,单纯懵懂的他们往往成为犯罪分子的“完美猎物”。眼见为实,对于网上未经确认的信息要始终持怀疑态度,当“线上”的朋友提出“线下”见面时,要提高警惕,不要孤身一人前往。
当然,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成功的由“线上”发展到“线下”,成为朋友甚至走进婚姻殿堂。像第二个案例的少女张某,凭着自身的魅力,让网友青眼相看,并在现实生活中得以相见,乍一看还有点小美好。但张某现实中已有男友,仍与网友暧昧不清,约见网友也只为试探网友对自己的态度,最终引得现实男友和网友大大出手,自己也身受重伤。网络只是工具,本身无罪,关键是使用的人是何种心态。

本文作者:陕西金盾(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