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历史上的男女关系(上)野史趣闻
2018-11-02 19:02:46

现代家庭,与其说是源于人的本性,倒不如说是源于生活情形。道德不道德的观念,根于生活习惯。据社会学家考究:在先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遍。游猎之民,都是喜欢掠夺的,女子遂成为掠奇的目标。其后虚遭报复,往往遗留物件,以资交换。此后渐成贸易,女子亦为交换品之一。掠夺夹的女子,和部族中固有的女子地位不同,她是掠夺来的奴隶,须负担一切劳役。所以家庭的起源,是由于女子的奴役,建立在两性分工的经济原因上。

其后进入农业社会,农业是源于搜集的,最初本是女子之事,后逐渐发达,成为生活所必须,此时经济的主权,操于女子之手,男子与女子结婚,不得不入居女子族中,其地位遂成为附属品,所谓服务婚制度,即出现于此时,实为女子的黄金时代,既为母系社会。
之后,农业更形重要,男子从事于此益多,导致以男子为主,女子为辅,于是经济的主权,再入男子之手。生活程度既高,财产渐有嬴余,个人私产渐兴,婚姻乃以财物偿其部族的损失,娶女以归,于是服务婚渐成卖买婚,女子的地位又形低落了。特别要提的是:此一时期人类对于男女之性,毫无限制。《白虎通义三皇篇》说,古代之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便是明证。


时至春秋,礼乐盛行,家族制度乃至全盛,个人价值尽没,女子遂成为家族的奴隶,奴隶是需要忠实的,所以贞操就渐渐被看重,“贞妇”二字,始见于《礼记,丧服四制》。乃至后世,教条愈烈,所谓“七出”“三不去”“五不娶”“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至今讲究旧礼教的迂人仍所乐道。后世男子的权利,愈行乖张,压迫愈甚。如“束”“缠足”之弊,虽起于宋,至明也只在极少数,有清一代风行各个阶层,为满足男性凌虐之癖,女性所承之苦,由心理致身体,己达有史以来极致。
本文作者:畅华人文(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