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酷刑太恐怖了,观后毛骨悚然野史趣闻

2018-11-02 08:02:33

中国古代刑罚里有五刑的制度,简单说就是把对罪犯施行的刑罚分成五类,这种制度从奴隶社会一直延续到清代。

隋唐以后,出现了专门针对女性的五刑。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残忍的女性刑罚。

“刑舂”是女子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古代女子深居简出,犯罪几率比较低。官府对犯罪较轻的女子一般判处刑舂,就是先在女犯脸上刺字或者割去鼻子,然后送到官府或者边境军营,从事晒谷舂米这种比较轻的工作。

“拶刑”是一种常用于刑讯逼供的酷刑,也叫“夹刑”。拶刑的刑具非常简单,只是几根用绳子穿起来的木棍,行刑时套在犯人十指上用力收紧。别看这刑具造价低、原理简单,但是嘴再硬的女犯只要一用拶刑也得服软。

“杖刑”说白了就是打屁股,是女子五刑中比较重的一种惩罚。生杀轻重全在于行刑者的手艺,一顿板子下去,轻的血肉模糊,筋分骨断;重的直接致残,甚至死亡。由于被打后的惨状,也有人把杖刑叫做“一丈红”。

宋、明、清三代,犯淫罪的女子必须去衣受杖,也就是光着屁股挨板子。因为行刑时,通常会有很多的围观群众,所以脱衣受刑也是为了达到凌辱的效果。

“宫刑”被古人认为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一般针对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针对男性的宫刑可以理解为阉割;而针对女性的宫刑同样是残酷地破坏女性生殖器官。

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一种被称为“幽闭”的宫刑过程。行刑者用木槌打击犯人的腹部,使犯人体内的一个器官脱落。至于这个器官是什么却没有定论,总之,结果是女性无法再行房事。

“死刑”是中国刑罚的极刑。“赐死”是死刑里特别讲究的一种,有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形式。对于身份特殊的女性来说,往往是“赐陵段”,由于死后留有全尸,属于比较体面的一种死法,唐明皇赐死杨贵妃的故事里就有三尺白绫这一说法。

除了女子五刑外,“骑木驴”也是一种文学记载中的附加刑罚。最早出现在宋朝,对于勾结奸夫,谋杀亲夫的死刑女犯,会予剥光衣服绑在木驴上进行游街。木驴的造型类似于一个圆长型的木凳,木凳面上有一根粗木棒。游街时女犯被捆住双手,分开双腿,下身对准木凳上的粗木棒,直插进去,然后再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挣扎。最后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而女犯往往还没有到达刑场就被木棒捣烂了内脏。

本文作者:随弈谈(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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