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英才”计划——东丽直播间野史趣闻
5月16日,天津市发布“海河英才”计划。针对此次新政的实施,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聚焦新政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六日无休受理业务,公安业务窗口每日保持2名民警和2名辅警受理业务。
增派工作人员分设咨询岗、预审核岗、预约号发放岗,解答咨询、分流疏导。
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培训,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吃透政策精神,以高效热情的态度开展审批服务,全面提高准迁证发放及联审受理业务量。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
(一)在津无就业单位人员申请落户经办程序如下:各区联审窗口出具提档函(北方人才市场已经发送各区行政许可中心),并对人才相关资料预审核,预审合格的出具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三个部门签字不盖章,各区审批表要自行编号)。申请人持提档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档后到北方人才市场,北方人才出具存档证明,人才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落户准迁手续。
(二)办理引进人才准迁手续,需本人持相关材料到联审窗口办理,公安机关办理落户不收取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包括:
1、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3、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4、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5、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人员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
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三)切勿相信各类中介的不实宣传,防止受骗上当、蒙受损失。
天津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及电话:


本文作者:平安东丽(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