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女学生“厕所产子”事件,该如何进行舆情应对!野史趣闻

2018-10-30 15:09:23

近年来,女学生在厕所生孩子的事件频发,女学生的性教育话题和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方面的缺憾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成为了社会热点话题。

同类事件一:

2012年7月17日晚,17岁的北京某旅游学校学生小梅,在宿舍内突然肚痛难忍于是来到厕所,三十分钟后诞下一名男婴。惟恐被人发现。于是,她用手捂住男婴的口鼻,五六分钟后见他不再动弹,又先后两次冲马桶欲把男婴冲走。她将男婴从马桶中拉出来,放在旁边的纸篓里,男婴当场死亡。2013年6月,小梅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同类事件二:

湖南怀化市区内某中专学校的在读生女子未婚先孕, 2014年12月21日晚上11点,在厕所里产下前男友孩子后,因害怕被现男友知道,居然用塑料带勒住孩子脖子,使其窒息而死,事后居然又回到寝室睡觉。3月13日,湖南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该女子批准逮捕。

同类事件三:

2015年10月14日,新疆一女大学生婷婷厕所产子后身亡。尽管这名20岁女大学生被同学看见后迅速送往医院,仍然没能挽回该她的生命。

同类事件四:

2014年9月14日凌晨,在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的一所高校女生公寓内,有一个女生在厕所产子,婴儿掉入下水道内,后有学生听到下水道里传出女婴的哭声,经当地消防、医护 人员紧急营救,这名掉进下水道的初生女婴3小时后被成功救出,目前在当地医院观察护理。

违背了第一时间发出声音的策略,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的学校不接受采访,没有主动的承认学校方面的错误,错过了发声的最好时机,不利于这次危机的解决。

违背了发挥第三方公信力的策略,虽然教育局在进行相关处理,但仅仅表明目前正在调查情况之中,没有公布已经得知的情况,让舆论继续发酵,没有及时发挥第三方公信力的作用。

违背了将形象建设与危机处理作为舆情应对不可分割的两个目标,提高舆情应对的主动性和建设性的策略,在这次危机处理中,学校既没有主动说,在调查联系,也没有也出事的学生和家长及时联系,而是选择了回避,这是不正确的行为,无助于事情的解决,也会加重舆论危机,不利于学校的形象建设。学校把教育局拉进来,也没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舆情应对的主动性和建设性确实不高。

点评:该学校选择回避,会让舆论危机越搞越大。

第一:学校应该第一时间发声,主动调查,和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学校能帮到的事情。

第二:学校应该主动承认其在学生教育方面和管理方面的纰漏,并保证整改,主动出台一系列相关方案,或者寻求社会上的好的建议,虚心听取一下意见。第三:教育局应该发挥第三方公信力的作用,调查真相,把事情说清楚,把学校的问题说清楚,或许能一定程度上缓解舆论压力。

对于这类事件,我们只有惋惜,感慨于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缺失,才导致花季少女发生如此事情。事件也令人反思,面对孩子的教育,我们缺的太多。作为家庭来说,家庭教育严重缺位,当前的孩子大都是独生子女,生理成熟早、心理成熟晚,面临的诱惑也多,但父母的教育仍停留在过去,停留在口头上。大部分家长只重视孩子学习成绩,在学校有没有捣乱,作业有没有完成,成绩在班级排名第几,却很少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特别是青春发育时期,身体发生哪些变化,有没有情窦初开。家长不关心,孩子更不会主动和家长沟通交流,都回避这个问题。而在学校里,更是没有开设相关课程,即使开设了,也是学生自学或者敷衍了事。这样就导致,心理生理教育方面就出现了盲区。

从长远来看,学校、家庭要加强对子女的两性教育、生命教育、法制教育。家庭方面,父母多关心一下自己的孩子,与他们保持良好沟通,越过彼此的鸿沟。对于青春期的他们,要理解包容,关注其心理健康,为孩子的成长多费一些心思。学校的教育应该进一步完善,比如开设生理卫生课程,教育学生如何保护自己,以及一旦发生意外应该如何应对处理等,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深入总结此类群体所面临的成长问题及成长缺陷,并以此为依据对其开展教育型、感化型、矫治型和知识普及型多维度帮教措施,帮助犯罪嫌疑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认真悔罪。

阿珍事件不再出现,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增加孩子的身体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本文作者:武林号(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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