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刑法小科普野史趣闻

2018-08-17 20:00:30

在一些清朝的影视剧中,许多官员经常因为触怒皇帝而受到各种刑法,那么这些刑法究竟是怎么罚的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清朝的刑法。

圈禁,针对的是宗室犯罪。圈禁依据犯罪等级不同分为四种,把人圈禁在高墙之内生活的墙圈;把犯人圈在屋子里生活的屋圈;犯人只能做在一个地方的坐圈;用人人围出人墙旁边的人每天进行更换换,里面的犯人每天都站着的人圈。

徒刑,一般是发往本省的驿站,如果发往的县里没有驿站就到衙门充当水火夫,或者干一些其他的杂货,期满之后再放回去。

流刑,最初各县将流刑犯人押解到巡抚衙门,然后巡抚衙门按照流放的里数酌情将犯人发往荒芜之地或者滨海之地。在今天看来去海边很好玩,那时候海边尚未开发,去了也不好受啊。后来因为各省发配犯人地方失衡,乾隆八年,刑部就编撰了《三流道里表》对流刑做出了具体规定,以后流放犯人才有了明文规定。

充军,根据罪犯等级,充军的地方不同,分为附近、近边、边远、极边、烟瘴五军。犯人在京城的由兵部定充军地方,在外地的由当地巡抚定地方。直到乾隆三十七年编订了《五军道里表》对于充军做了具体规定。而这些从军的人大多到了军队做不了正规军,一般都是干杂活。

今天先讲到这里,会持续更新,想了解什么清朝刑法在下面评论哦~

本文作者:历史确实有温度(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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