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和它的郡县制野史趣闻

2018-08-15 19:00:22

一说起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大家首先会想到的就是它的暴政。不可否认,秦朝的暴政是相当严厉的。仅死刑就可分为戮刑、磔刑、弃市、腰斩、枭首、具五刑、族刑等,执行方式极为残酷。但是秦朝的功劳远远大于它的罪过,其中一项伟大的创举就是在全国设立郡县制。说它伟大一点也不为过,不仅称得上是首创,更对后世2000多年历朝历代的行政体制的发展和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后世行政体制的建立都是以郡县制为基础,再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郡县制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至春秋时期的楚武王时(前740—前689年)灭权国“使斗緍尹之”。意思就是说楚武王灭了权国并在权国设县,当时只能叫县制,并没有郡。郡的设置是到了战国后期才有的,以三晋为最早。楚怀王十八年(前311年),张仪言:“秦西有巴、蜀,治船积粟,浮岷江而下,……黔中、巫郡非王之有”,可见其时楚确有汉中、巫、黔中三郡的设置(王育民《中国历史地理概论》)。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县的建制比郡高,但是当时的县和郡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统属关系。区别在于郡的设立是为了巩固国防的需要,多在偏远、荒凉的边境地区,县则设立在距离近又富庶的地区,这才有了好、坏的分别。到了后来随着边地日益繁荣,就在郡下分设若干个县,郡在建制上的地位高于县,并逐渐形成郡县两级地方组织。尤其是在秦始皇完成统一后,废除了分封制,据《史记·始皇本纪》记载: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全国一律以郡县作为地方行政区划,郡县制度始完全确立。

那为什么秦始皇没有继续实行分封制,而采用郡县制?这就是秦始皇的高明之处,也是当时社会发展和政治统治的需要。秦朝建立初期,虽然六国已灭,但是六国的贵族势力依然存在,因地位和利益的散失而企图恢复六国的野心秦始皇不会想不到。而郡县制的最大特点除了加强对地方的管理外就是中央集权,这对于刚刚确立全国统治地位的秦始皇而言是至关重要的。这与汉初刘邦实行郡国并行制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是后来郡县制在全国推广也是为了中央集权,目的就在于削藩。(关于削藩,还有一个著名的政令就是汉武帝时期实行的推恩令,在以后的文章中会讲到)

郡县制作为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结束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安定和民族的融合,对华夏文明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现代的行政区划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

本文作者:我养你啊(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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